一、引进对象及报名条件
(一) 学科带头人
思想政治素质好,具有团结、协作精神,身体健康,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、3、4条中的两条:
1. 具有正高级职称、博士学位,年龄在 45周岁以下(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);
2. 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;
3. 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(排名第一);
4.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(一区)发表论文3篇以上(可包括通讯作者身份1篇);或SSCI收录论文2篇或CSSCI期刊论文6篇;
(二) 教授
一般不超过45周岁,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,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或被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;或SSCI收录论文1篇或CSSCI期刊论文3篇。
(三)博士
思想政治素质好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,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(具有副教授职称或海归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),身体健康,能从事教学、科研一线工作,具有较大科研潜力。
1、博士A类
(1)海外知名大学毕业,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经历;或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;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奖励。
(2)国内毕业于中科院、社科院、“985”高校、“211”高校或学科专业排名前三高校的优秀博士,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(二区)发表论文2篇;或SSCI收录论文1篇或CSSCI期刊论文5篇以上。
(3)当年度我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博士。
2、博士B类
应届毕业生,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教学能力。
二、引进待遇
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享受的待遇:
(一)学科带头人
购房补贴
(万元)
| 安家费
(万元)
| 年收入
(万元)
| 住房
| 科研启动费(万元)
| 配偶安置
| 备注
|
理工类
| 人文社科类
|
100
| 10起
| 不低于30
| 130平方米左右校内过渡房免费居住3年
| 30起
| 10起
| 根据配偶情况给予相应安置
| 年收入也可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相应待遇
|
(二)教授
购房补贴
(万元)
| 安家费
(万元)
| 年收入
(万元)
| 住房
| 科研启动费(万元)
| 配偶安置
| 备注
|
理工类
| 人文社科类
|
50
| 2
| 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相应待遇
| 130平方米左右校内过渡房免费居住3年
| 10
| 5
| 酌情考虑
| |
(三)博士
人才
类别
| 购房补贴
(万元)
| 安家费
(万元)
| 年收入
(万元)
| 住房
| 科研启动费(万元)
| 配偶安置
| 备注
|
理工类
| 人文社科类
|
博士
A类
| 50
(或选择
住房)
| 10起
| 不低于15
| 12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免费居住,服务期满后免费赠送
| 25
| 15
| 酌情
考虑
| ①购房补贴和住房只能享受其一
②如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或副教授
|
博士
B类
| 20
| 2
| 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相应待遇
| 90平方米左右校内过渡房租住3年
| 5
| 3
| | |
三、其他
1、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可面议。
2、上述高层次人才也可按《淮阴工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》(淮工院[2010]64号)文件办法引进,具体面议。
3、引进的学科带头人、教授、博士服务期均为8年。
4、联系方式:应聘人员可将简历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人事处;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人事处信箱[email protected];或按表中联系方式与相关学院负责人联系。
人事处联系人:张老师 电话:0517-83591175
四、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
注:表中打“﹡”的为我校当年紧缺专业。